與科學技術部的合作

2004年5月,香港和內地簽訂了協議,成立「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委員會」,負責制定和統籌兩地的科技交流和合作。其後,雙方於2013年8月舉行第八次委員會會議時,續簽《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委員會協議》,繼續加強兩地在科技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與國家科學技術部(科技部)更於2018年9月20日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加強創新科技合作的安排》

前創新及科技局與科技部亦於同日簽署《科學技術部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新及科技局關於開展聯合資助研發項目的協議》,成立「內地與香港聯合資助計劃」,以支持及鼓勵香港與內地各省份的科技合作。該計劃已於2019年4月正式推出,有關詳情可參閱「創新及科技基金」網站的相關網頁

2023年3月15日,特區政府與科技部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加快建設香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的安排》,是推動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的重要一步,並標誌着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打開新篇章。《安排》的主要的內容見連結

科技部和財政部亦於2018年5月發布了新規定,對香港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直接申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作出總體制度安排。科技部已開放「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及「科技創新2030」下的部分項目給香港的指定機構以牽頭單位或參與單位的身份申報,至今已有不少香港機構申報的項目獲批。同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及內地一些省市亦已批出科研資金予本地的大學和科研機構進行研發項目或建立實驗室。獲批的内地科研資金已陸續過境撥付到香港的科研單位,為香港的創科發展提供新動力。

此外,中央政府在2019年11月舉行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後公布,香港的大學和公營科研機構在內地設立的分校、醫院或分支機構如能符合特定條件,可列為試點單位,獨立申請人類遺傳資源過境來港以進行研究。

另一方面,在特區政府推薦下,科技部分別於2017年11月及2020年11月確認香港科技園公司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以肯定它們一直以來在推動香港初創科技企業方面的孵化和培育上所作出的努力。科技部亦於2018年9月宣佈依托商湯集團建設「智能視覺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台」,以促進國家人工智能技術創新和產業生態發展。

為充分利用科技資源,鼓勵及支援香港科研人員開展科研實驗,「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國家網絡管理平台」現已對港開放。科研人員可通過網上平台進行檢索、瀏覽及查詢預約科研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