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認可處
香港認可處里程碑
2024年11月
香港認可處於2024年11月成功將亞太認可合作組織相互承認安排(APAC MRA)擴展到「環境資訊的審定和核查」下的「溫室氣體 – 組織(ISO 14064-1) 」
2024年3月
香港認可處於2024年3月成功將國際認可論壇的多邊互認安排(IAF MLA)擴展至審定和核查 - ISO/IEC 17029
2023年6月
香港認可處於2023年6月成功將亞太認可合作組織相互承認安排(APAC MRA)擴展至環境資訊的審定和核查 - ISO/IEC 17029及ISO 14065:2020
2019年10月
香港認可處剛于十月成功擴大其國際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相互承認安排範圍至能力驗證提供者(PTP)的認可。
2018年4月,10月及12月
香港認可處於2018年4月及10月成功將國際認可論壇的多邊互認安排(IAF MLA)分別擴展至能源管理體系(EnMS)認證及審定和核查。
在2018年12月,香港認可處也成功將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的多邊互認安排(PAC MLA)(2019年1月1日被APAC MRA取代)擴展至職業健康及安全管理體系(OH&SMS)認證。
2017年7月
在2017年6月及7月,香港認可處成功將其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的多邊互認安排(PAC MLA)及國際認可論壇的多邊互認安排(IAF MLA)擴展至食物安全管理體系(FSMS)認證。
2017年3月
香港認可處於多年前已在有關質量管理體系(QMS)認證、環境管理體系(EMS)認證及產品認證方面,成為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國際認可論壇(IAF)的多邊互認安排(MLA)的簽署成員。自2015年6月起,香港認可處也成為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溫室氣體審定和核查的多邊互認安排的簽署成員。在2017年3月,香港認可處成功將其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的多邊互認安排擴展至能源管理體系(EnMS)認證及成為該多邊互認安排首批簽署成員之一。
2015年6月
香港認可處在2015年6月,簽署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就審定/核查機構於溫室氣體審定和核查所訂立的多邊互認安排。
圖片說明:香港認可處執行幹事黃宏華先生代表香港認可處簽署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就溫室氣體審定和核查所訂立的多邊互認安排
2015年5月
2015年5月20日是香港認可處成立30周年的日子。1985年5月20日,我們以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為名成立認可機構,為實驗所提供認可服務。因應香港經濟的需要,認可服務範圍分別在1998年及1999年擴展至認證機構及檢驗機構,而我們亦在1998年易名為香港認可處。現時,香港認可處的服務範圍巳更全面涵蓋不同的合格評定活動。我們會繼續全力以赴,為香港社會提供所需服務。
圖片說明:香港認可處於2015年踏入30周年
2015年1月
香港認可處分別在2015年1月8日及9日上午,於香港主辦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互認安排理事會中期會議及特別大會。在2015年1月9日上午的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特別大會結束後,香港認可處隨即與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海合會)認可中心簽訂諒解備忘錄,以加强雙方在認可範疇上的合作。
圖片說明:HKAS與GAC簽署諒解備忘協議
2014年8月
應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邀請,國際認可論壇主席Randy Dougherty先生在2014年8月10日至16日訪問香港。
圖片說明:國際認可論壇主席Randy Dougherty先生及香港認可處認可諮詢委員會成員
2014年6月
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在2014年把互認安排的適用範圍擴展至能力驗證提供者認可資格。香港認可處在2014年6月25日簽署該合作組織的能力驗證提供者認可資格互認安排,成爲首批簽署成員之一。其他六個首批簽署成員包括中華台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新加坡認證協會(SAC)、日本適合性認定協會(JAB)、美國實驗室認可協會(A2LA)、墨西哥國家認可機構(ema)及美國國家標準學會與美國質量協會(ANSI-ASQ)。
Photo caption: (左)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主席周念陵先生;(中)香港認可處執行幹事黃宏華先生;(右)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互認安排理事會主席Roxanne Robinson女士
2012年10月
在2012年10月24日於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國際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國際認可論壇周年會議上,國際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把互認安排的適用範圍擴展至涵蓋檢驗機構認可資格。香港認可處是首批簽署該合作組織互認安排的39個簽署成員之一。
圖片說明:國際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主席Peter Unger先生,頒發該合作組織的檢驗機構認可資格互認協議證書予香港認可處執行幹事黃宏華先生
2012年9月
應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邀請,國際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主席兼美國實驗室認可協會(A2LA)主席/行政總裁Peter Unger先生在2012年9月16日至22日訪問香港。
國際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主席Peter Unger先生訪問創新科技署
2012年6月
香港認可處在2012年6月16日至23日主辦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第19届年會,有超過100名來自該合作組織成員經濟體系的海外代表報名出席,創下歷年新高。2012年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年會爲期一周,其間所舉辦的活動包括開幕典禮暨研討會、行政會議、委員會會議、年會及培訓課程。
圖片說明:2012年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年會開幕典禮暨研討會主禮嘉賓
2012年6月
香港認可處所簽訂的互認安排的適用範圍在2012年擴展至標準物質生産者認可資格。在2012年6月於泰國曼谷舉行的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年中會議上,該合作組織的互認安排理事會决定把香港認可處可獲承認的範圍擴展至涵蓋標準物質生産者認可資格,由2012年6月7日起生效。香港認可處執行幹事在會後簽署標準物質生産者認可資格互認安排。由香港認可處發出的標準物質生産者認可資格,現已在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互認安排下獲得承認。
圖片說明:香港認可處執行幹事黃宏華先生(中)在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互認安排理事會主席Barry Ashcroft先生(新西蘭國際審定處(IANZ))及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主席張惠芬女士(新加坡認證協會(SAC))的見證下,簽署標準物質生産者認可資格互認安排
2011年6月及7月
香港認可處成爲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及國際認可論壇就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及産品認證機構的認可資格所訂立的多邊互認安排的簽署成員。
2009年9月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在2009年選定檢測和認證業爲香港具有明顯優勢和發展潛力的産業之一。香港檢測和認證局於2009年9月17日成立,致力推動業界發展,透過建立本港的檢測和認證服務品牌,提升産業的專業水平和國際認受性。
2008年1月
香港認可處自2008年1月1日起提供能力驗證提供者認可服務。
2007年4月
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在2007年4月於中國上海舉行的會議上,擴展互認安排的適用範圍,新增ISO 15189爲另一認可準則。香港認可處是八個首批簽署這份經擴展適用範圍的互認安排的簽署成員之一。首批簽署ISO 15189認可資格互認安排的八個簽署成員包括香港認可處、泰國醫學科學局(DMSc)、新西蘭國際審定處(IANZ)、馬來西亞標準部(Standards Malaysia)、墨西哥國家認可機構(ema)、日本適合性認定協會(JAB)、中華台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及新加坡認證協會(SAC)。
2004年10月
在2004年10月於南非開普敦舉行的國際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和國際認可論壇大會及會議期間,香港認可處於2004年10月9日成爲國際認可論壇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資格多邊互認安排的簽署成員。
圖片說明:馮啓然先生代表香港認可處簽署國際認可論壇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資格多邊互認安排
2004年4月
在2004年4月21日及22日於美國哥倫比亞舉行的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會議上,認可界別見證著首批認可機構簽署該合作組織就檢驗機構認可資格所訂立的首份互認安排。香港認可處聯同其他四間認可機構,成爲首批簽署該合作組織檢驗機構認可資格互認安排的簽署成員。
2004年2月
香港認可處於2004年2月16日推出醫務化驗認可計劃。
2003年11月27日
香港認可處在2003年11月27日,簽署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就質量管理體系認可資格所訂立的多邊互認安排。
2000年11月
香港認可處於2000年11月2日成爲國際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檢測和校正認可資格互認安排的簽署成員。
圖片說明:在美國華盛頓簽署互認安排,有33間認可機構參與
1999年12月
爲檢驗機構而設的香港檢驗機構認可計劃自1999年12月15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1998年11月
隨著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的適用範圍擴展至認證機構認可資格,香港認可處(認可處)亦因而成立。爲認證機構而新設的香港認證機構認可計劃亦在1998年隨認可處的成立一併推出。
1997年11月19日
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成爲最初簽署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互認協議的簽署成員之一。該互認協議首次於1997年11月19日簽訂,共有七間認可機構(包括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簽署該份檢測和校正認可資格互認協議。
1996年9月9日至13日
在國際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於阿姆斯特丹舉行的會議上,來自36個經濟體系的41個實驗所認可計劃(包括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簽署諒解備忘錄,成爲該合作組織的正式成員,另有三個實驗所認可計劃簽署成爲該合作組織的附屬成員。
1995年
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繼在1994年10月與歐洲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多邊協議小組簽訂臨時雙邊互認協議後,在1995年與該合作組織簽訂互認安排。
圖片說明:歐洲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互認協議簽署儀式
1995年4月
亞太區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諒解備忘錄於1995年4月簽訂,簽署成員包括澳洲、文萊達魯薩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印度、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新加坡、中華台北、泰國、美國及越南。
1994年10月
香港認可處於1994年10月17日至21日於香港舉辦國際實驗所認可合作組織的會議。
1989至1996年
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在1989年3月,與英國國家計量認可服務處(NAMAS)(後爲英國認可局(UKAS) )簽訂測試數據互認諒解備忘錄,其後分別在1990年4月、1991年5月及1993年5月,與美國實驗室認可協會(A2LA)及澳洲國家檢驗局協會(NATA)、新西蘭測試實驗所登記局(TELARC)(後爲新西蘭國際審定處(IANZ) ),以及荷蘭實驗所認可局(STERLAB)(後爲荷蘭國家認可委員會(RvA)),簽訂類似的諒解備忘錄。其後,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亦在1996年,與美國國家實驗室自願參與認可計劃(NVLAP)及新加坡實驗所認可計劃(SINGLAS)(後爲新加坡認證協會下的新加坡實驗所認可計劃(SAC-SINGLAS)),就認可資格簽訂雙邊互認安排。
1986年3月14日
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首次發出認可資格。
1985年5月20日
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在1985年5月20日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