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服務
能源之星計劃實驗所認可
香港認可處已獲得美國環保署承認為能源之星計劃實驗所的認可機構。有意為美國環保署(US EPA)能源之星計劃作產品測試的實驗所可向香港認可處提出認可申請。當該實驗所獲得本處發出能源之星計劃所要求的相關產品規格測試方法的認可資格後,可直接向美國環保署申請注冊成為該計劃的實驗所。
香港認可處現已接受能源之星計劃相關的電器及電子產品測試的認可申請
認可準則
申請香港認可處認可以參加能源之星計劃的實驗所,必須符合HKAS 002相關HKAS補充準則HOKLAS 003, HOKLAS 補充準則 No.46 - Accreditation Criteria Specific for HOKLAS - ENERGY STAR Program Laboratory for testing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及所有適用的實驗 所認可計劃補充準則。
查詢
請按此處參閱有關申請香港認可處認可資格的程序。
如有關能源之星計劃的查詢,請聯絡:
姓名: | 梁志超先生 | 香港認可處 |
電話: | (852) 2829 4846 | |
傳真: | (852) 2824 1302 | |
電子郵件: | cc.leung@itc.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