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質的量(摩爾,mol)

物質量的定義

現時定義

摩爾,國際單位制中物質的量單位,符號mol。1摩爾精確包含6.022 140 76×1023個基本單元。該數稱為阿伏伽德羅數,為以單位mol–1表示的阿伏伽德羅常數NA的固定數值

物質量的定義

歷史

年份 摩爾的定義
1960前 在摩爾成為國際單位制前, "克原子"、"克分子"等普遍用作表徵化學元素或化合物的量單位。這些單位與原子量或分子量有直接聯繫,而原子量或分子量實際上是指相對質量。後來,科學家把天然氧元素16O的原子量定義為16。
1960 物理學家和化學家達成了共識,將12C的相對原子量定義為12,基於該統一標度給出其他的相對原子質量Ar和相對分子質量 ,分別也稱為原子和分子量。
1969 根據國際純粹與應用物理聯合會(IUPAP)、國際純粹與應用化學聯合會(IUPAC)和ISO的建議作為基礎,國際計量委員會(CIPM)制定了摩爾的定義,具體說明碳12的摩爾質量應恰好為0.012千克/摩爾。 這允許實體X的任何純樣品的物質nS(X)的量直接從樣品質量和實體X的摩爾質量M(X)確定,摩爾質量從其相對原子質量Ar(原子或分子量)確定,而不需要確切知道阿伏伽德羅常數。通過下面的方程式

nS(X) = mS/M(X), and M(X) = Ar(X) g/mol

摩爾的定義與質量單位千克直接關聯,其質量由保存在國際計量局的千克原器實物基準復現。
2019 摩爾,國際單位制中物質的量單位,符號mol。1摩爾精確包含6.022 140 76×1023個基本單元。該數稱為阿伏伽德羅數,為以單位mol-1表示的阿伏伽德羅常數NA的固定數值。在使用摩爾時基本單元應予以指明, 可以是原子、分子、離子、電子及其他粒子, 或是這些粒子的特定組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