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认可处
认可咨询委员会
认可咨询委员会(简称'认可委员会')负责就认可相关事宜向认可处提供意见。认可委员会的主席及委员由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根据行政长官的授权藉宪报公告委任,任期一般为两年。认可委员会的委员包括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有兴趣的公营及私营机构的代表,技术专家,获认可处认可的活动的主要使用者,以及合格评定机构所派出的代表。
职权范围
认可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
- 就有关认可服务的一般政策事宜,向认可处主管提供意见;
- 应申请机构或获认可机构的要求复核认可处执行机关或认可委员会所作的决定;
- 复核和评核评审报告,并向认可处主管提出建议;
- 成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工作;
- 就合格评定机构能力验证计划提出建议;
- 就如何成立和维持由认可处管理的各个认可计划的评审人员及技术专家小组,向认可处执行机关提供意见;
- 识别和评估可予接受的校正源,以应付认可处各认可计划的需要,并就这些校正源进行检讨;以及
- 就任何与认可事宜有关的其他技术或非技术事宜,向认可处执行机关提供意见,藉以促进良好的做法。
委员名单
(1.11.2024 – 31.10.2026)
主席
- 钟树鸿教授
副主席
- 香港认可处主管或其代表
委员
- 陈巨发医生
- 蔡少芳女士
- 钟志勇教授
- 何毅雯博士
- 刘美玉女士
- 李树梁先生
- 梁士贤教授
- 劳敏慈教授工程师,JP
- 萧杰恒教授
- 邓锡文工程师
- 邓钰怡工程师
- 丁炜章先生
- 任志浩教授工程师
- 姚瑞生女士
- 政府化验师或其代表
- 房屋署副署长(发展及建筑)或其代表
- 创新科技署标准及校正实验所主管或其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