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服务
能源之星计划实验所认可
香港认可处已获得美国环保署承认为能源之星计划实验所的认可机构。有意为美国环保署(US EPA)能源之星计划作产品测试的实验所可向香港认可处提出认可申请。当该实验所获得本处发出能源之星计划所要求的相关产品规格测试方法的认可资格后,可直接向美国环保署申请注册成为该计划的实验所。
香港认可处现已接受能源之星计划相关的电器及电子产品测试的认可申请
认可准则
申请香港认可处认可以参加能源之星计划的实验所,必须符合HKAS 002相关HKAS补充准则HOKLAS 003, HOKLAS 补充准则 No.46 - Accreditation Criteria Specific for HOKLAS - ENERGY STAR Program Laboratory for testing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及所有适用的实验 所认可计划补充准则。
查询
请按此处参阅有关申请香港认可处认可资格的程序。
如有关能源之星计划的查询,请联络:
姓名: | 梁志超先生 | 香港认可处 |
电话: | (852) 2829 4846 | |
传真: | (852) 2824 1302 | |
电子邮件: | cc.leung@itc.gov.hk |